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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时代首府项目住宅、商业物业分销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3831次 

    灵璧-时代首府项目住宅、商业分销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灵璧-时代首府项目住宅、商业分销代理(招标编号:HW202409060473)项目,于2024109930分在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

    推荐情况

    主选单位

    备选单位

    第一名

    第二名

    安徽鹏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安徽新艺好房科技有限公司

    住宅分销佣金费率(%)

    4.97

    4.60

    投标人业绩

    1、蒙城晶宫广场销售项目;

    2、御泰苑销售项目。

    1、华盛·和睦府销售项目;

    2、淮矿万振·东方樾府销售项目。

    项目负责人

    王建

    陈仿美

    2、否决废标情况:。

    公示期:2024109日至20241012。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9053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189092。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灵璧安高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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